020-86 020 020
当前位置:增城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增城头条

“夜鹰”出击,增城62名“醉猫”落网

2021/1/24 14:32:34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评论:0

1.jpg

  针对岁末年初节庆活动密集,聚会聚餐等出行需求增多,酒驾醉驾风险上升等情况,1月21日晚,区公安分局组织交警、治安、巡特警、派出所等多警种联动,在全区13个镇街共设置执勤点31处、出动警力350人开展“夜鹰”统一行动,共依法查处涉酒驾违法驾驶人62名,其中饮酒驾车46人、醉酒驾车16人。

2.jpg

3.jpg

  近段时间以来,交警部门按照区公安分局“多警种、常态化、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广宣传”的工作部署要求,牵头巡特警、派出所等组建联合执法队,不断完善多警种联合打击交通违法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同时,交警部门通过研判分析辖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和涉酒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每天动态调整专项行动设卡的时间及点位,采取警种联动、跳跃式执法、错时勤务、异地用警等方式,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开展精准打击,自12月22日以来,共依法查处涉酒驾违法驾驶人438名,其中饮酒驾车297人、醉酒驾车141人。

4.jpg

出 警

现场案例一【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1月21日20时26分,新塘大道,杨某勇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测试,结果为21mg/100ml,属饮酒驾车。

处罚: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

5.jpg

现场案例二【醉酒驾驶小型轿车】1月21日22时24分,田某涉嫌饮酒后驾驶川S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新塘镇石新路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抽血送检,结果为177.92mg/100ml,属醉酒驾车。

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6.jpg

典型案例三【隔餐酒不算酒驾?】12月28日20时37分,118省道中新镇辖区路段执勤点查获涉嫌饮酒驾车违法驾驶人罗某兵,现场呼气测试结果为50mg/100ml。据其交代,他是当天下午喝了酒,晚上并没有喝酒。然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判定酒驾醉驾不以饮酒时间为依据,是以驾驶人在驾车时体内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而定,大家要提防“隔餐酒”、“隔夜酒”。

7.jpg

  除了加大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交警部门还派出警力深入辖区涉酒场所开展“拒绝酒驾”宣传活动,同时联合治安、派出所等部门发动涉酒场所参与“拒绝酒驾”源头劝导。

8.jpg

(涉酒场所开展“拒绝酒驾”宣传)

9.jpg

(涉酒场所播放“拒绝酒驾”公益视频)

曝  光

  2020年,以下人员因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被处“终生禁驾”!

10.jpg

  “终生禁驾”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增城交警温馨提示

  酒后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增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切勿酒后驾驶。亲友聚会、应酬需要喝酒,应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选择代驾,确保安全出行。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发布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点击更换图片
看不清?换一张
020-86 020 020
  • Q Q: 730015555
  • 微信: 730015555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4 “增城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粤ICP备17146515号-3  粤公网安备44011302002215号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