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区蔬菜瓜果积压滞销问题,现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家禽水产品收储和蔬菜瓜果收购、贮藏应急补贴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0〕9号)、市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家禽水产品收储和蔬菜瓜果收购、贮藏应急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穗农函〔2020〕107号)要求,结合我区生产和市场销售实际,特制定应急补贴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蔬菜瓜果应急收购、贮藏奖补政策,鼓励相关经营主体加大收购、贮藏力度,缓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区果蔬农产品积压滞销状况,完成5000吨蔬菜瓜果收储任务,确保食用农产品稳产保供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奖补范围
自2020年2月14日起至4月30日期间,收储采购本区种植蔬菜瓜果(专指从种植环节收储采购,达到上市要求的瓜果菜类)100吨以上的本区收储采购企业(包括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
为提高资金扶持面和效益,奖补资金根据市场蔬菜瓜果积压滞销情况及时间优先的原则,按收储采购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奖补,即先补贴2月份,后补贴3月份,如此类推。收储采购时间相同时,奖补资金优先安排收储企业收储小型种植户(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及涉及脱贫攻坚相关项目的蔬果瓜果。
三、奖补标准
蔬菜瓜果收储采购每吨奖补200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符合条件的蔬菜瓜果收储企业向收储采购地所在的镇(街)农业部门提交《收储奖补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二)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1.《收储奖补资金申请表》。
2.申请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采购对象产地证明材料。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产地来源证明(包括种植企业/种植户规模)。
4.收储采购蔬菜瓜果资金往来证明(发票或收据、资金流水等)。收储蔬菜瓜果的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提供租赁冷库(租赁合同、发票或收据,资金流水等)或自有冷库证明材料。
5.收储蔬菜瓜果的企业需提供入库记录和出库记录。
6.银行账户复印件。
7.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人:何健灵,联系电话:826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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