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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受增城区新塘镇新墩村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18年11月09 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新墩村经济联合社的新塘大道西新墩段路南土地项目(项目编号:新墩村交﹝2018﹞00013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其他未利用地,面积约190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墩村经济联合社;
3、资产使用范围:生态停车场;
4、租赁/承包期限:5年;
5、交易底价:6元/月/平方米;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
7、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8、交易保证金为¥100000元;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100000元,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3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承包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新墩村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年满18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18年11月01日至2018年11月08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8年11月09日 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 注意事项
1、承租者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得修建地上附着物与硬底化,不得改变地形地貌,按合法程序使用土地,只做村生态停车场;
2、如遇政府征收土地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投标资格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新墩村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13609092777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新塘镇人民政府
新塘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办公室电话:82702510
新塘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18-11-05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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